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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小企业促进法解读,中小企业促进法释义

admin 素质提升 2024-04-25 89浏览 0

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所指的中小企业是指

按照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》(财库〔2020〕46号,以下称《办法》)规定,在货物采购项目中,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(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)的,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。

在货物采购项目中,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,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,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。

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,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的,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。其中,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,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。

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法规

1、第一条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,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,制定本办法。

2、依据我国《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》的规定,一般根据企业从业人员、营业收入、资产总额等指标,结合行业特点分别判定。中小企业适用包括的行业有农、林、牧、渔业、工业、建筑业,批发业,零售业,交通运输业。

3、综合现在的税收政策,广义的小微企业大致可以分为两种。

中小企业的界定标准
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中小企业,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,人员规模、经营规模相对较小的企业,包括中型企业、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。

【法律分析】: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三个:资产总额,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,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;从业人数,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,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;税收指标,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。

大型、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,否则下划一档,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。企业划分由综合统计部门根据统计年报每年确定一次,定报统计原则上不进行调整。

中小企业定义如下:员工人数 中小企业通常拥有相对较少的员工人数。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于中小企业的员工人数界定标准有所差异。例如,根据欧盟的标准,员工人数少于250人的企业可以被认定为中小企业。

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(2019修订)

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如下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》和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》(国发[2009]36号)。

高新区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以及其他智力密集型产业。第五条 高新区享受国家、广东省以及深圳市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。高新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,选择适用前款对自己最优惠的政策。

本条例所称商事登记,是指商事登记机关(以下简称登记机关)根据申请人的申请,经依法审查,将商事主体设立、变更、注销的事项予以登记并公示的行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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